先說這是我個人的感受 而非對台灣醫生的攻擊 可能是些抱怨 也只是想給台灣醫生的提醒
當然 台灣醫師的困境我只能試著了解 但是在困境之中 醫學的本質在哪裡?
在ptt與其他醫生/醫學生對於外婆目前狀況的討論 還有與醫院醫師的討論
發現 台灣對於病人的尊嚴 對生命的尊重 真的很缺乏
當然 這有可能是在不健全的法律下產生的結果
但是 就像跟澳洲醫師討論時 對方回我的 “國情不同 病人的尊嚴沒有不同!!“
若不是跟醫師提 palliative care and dignity 根本就不會出現在病情討論中
無論家屬接受度如何 起碼也要從“educate“開始嗎?
而不是單單只說 可能要氣切 要插管 要換導管 這根管子要重插
所謂“安寧的標準“是因為法律定的? 社會定的? 家屬的感覺? 還是病人自己的感受??
全人的醫療 台灣離這個標準 好遠
仍然停在治“病“ 而不是治“人“ 不是只用法律不全 醫師無保障就能當藉口的吧
醫師的角色 是教育者 溝通者 是為病人發聲 幫助家屬走過 這個要求在台灣是無法存在嗎? 還
是醫學教育根本沒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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